說明: 一、依據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106年6月9日院臺忠字第1060176877號函暨縣府消防局106年6月15日府授消搶字第1060033683號。 二、旨揭事項權管機關雖係分屬中央各部會,惟縣府各對口單位,對於救助項目、內容及縣府相關規定等,仍提供民眾諮詢服務。 三、檢附「各類災害災後救(協)助及便民措施一覽表」、「各類災害救(協)助事項簡要摘述一覽表」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