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本實施辦法業經本會第28屆第6次理監事會決議修正通過。
二、實施辦法如附件,煩請轉發各所屬學校,裨益業務推展。
四、所屬會員請於4月15日前向各校人事室申請;各校人事室請於4月24日前彙報所屬鄉市教育會;各鄉市教育會請於5月8日前彙報縣教育會承辦人(文光國小王天敏主任)。
五、 各鄉市承辦人:
(一)請將各類組申請人依成績順序繕打表列於下列所附名冊EXCEL檔(請至上列網址下載)
(二)該EXCEL電子檔請燒錄光碟,與會員申請書逕送縣教育會承辦人(文光國小王天敏主任)。
附記:煩請各鄉市教育會於接受各校會員之申請資料後,務必確實審核下列事項,感謝!
1.申請會員之資格是否符合規定
2.會員子女每人每階段限得獎一次(學習階段區分為大專院校、高中職校、國民中學、國民小學高年級、國民小學中年級、國民小學低年級)。